重疾新定义到底变严了还是松了?

2020年12月5日,离《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定义)发布,刚好过去一个月。

留给现在重疾险的时间,也就不到两个月了。

市场上关于新旧定义的信息,层出不穷满天飞。

当然,最核心的焦点还是在新定义到底是变严了还是松了。

这个问题,之前姐说过,不能单纯用严或松来总结。但是,拿着行协官方的新旧定义对比表研究了若干天+度娘恶补+拆解各种专家分析,八卦姐有了更清晰全面的认识。

特与君共享。

今天的内容,不需要你有任何医学常识,也能看懂。因为八卦姐和大多数人一样,都是医学小白。

所以,今天讲的,也是你们能听懂的大白话。

上次文章“理赔择优”既出,没有理由再等里也讲过,新定义VS旧定义,无非就四大类,新定义更严了,新定义更松了,名称或定义调整但对实际理赔影响不大,几乎无变化。

那么今天的文章就围绕这个结论展开。

 

01

 

 

新定义变严格的疾病

 

 

 

肉眼可见的新定义变严格的疾病主要就两个:

  • 恶性肿瘤——重度

  • 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先来讲恶性肿瘤好了,毕竟,它在现在所有重疾理赔的占比高达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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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很多,蓝色字体是重点:

(1)将病理学限定为组织病理学,其它如细胞病理学、分子病理学等不作为判定依据。同时,将恶性肿瘤分级在参考ICD的恶性肿瘤类别基础上,引入了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

 

(2)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的甲状腺癌不算重度恶性肿瘤,而是轻度恶性肿瘤,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甲状腺癌从重疾变轻症。

根据再保公司的数据,甲状腺癌在过去的10年内(以2016对比作为基准的2006),男女性分别恶化了8~10倍,而这种恶化又不是因为真的发生率发生了变化,而主要是因为诊疗手段的变化导致的。另外,I期甲状腺癌的生存率高达98~99%,而治疗费用有可能仅需几万。这几种性质加起来,I期甲状腺癌根本不符合重疾险的本意和初衷了。其实在国外甚至香港地区,甲状腺癌早就不是重疾而是轻症了。大陆的情况比较复杂,一贯是保护消费者为主的,但是这个特殊的癌症(民间还有俗称“喜癌”的)如果再不做处理,将会对整个行业造成致命的影响。据说某些公司或地区,已经出现了甲状腺癌相关的系统性风险。所以,这个调整,既符合科学也符合重疾险的本意,也是整个行业翘首企盼许久的。

关于甲状腺癌的问题,这篇文章有更多信息:再说甲状腺癌调整,究竟要不要上车?

 

(3)原位癌既不算重疾也不算轻症。

原位癌不属于重疾没啥稀罕的,但是这次新定义里面,连轻症恶性肿瘤都把它除外,还是有点出乎意料的,毕竟,现在所有重疾险轻症疾病的第一条都是原位癌。只能说,这个疾病的影响程度实在太小,还不如I期甲状腺癌?

这篇文章里对原位癌进行过形象比喻和剖析,存有疑虑的去看一下为什么明明叫癌,既不算重疾也不算轻症?

另外,此前八卦姐一直批判的部分代理人发圈喊将来原位癌不保了的这个事情,要稍微道个歉。因为在姐之前的观念里,不可能有公司不在新产品里加入原位癌这个责任。然而,打脸来的如此猝不及防,前一阵某公司推出了新定义下的重疾险(大湾区专属,一个轻量版,一个完整版),其中轻量版里的轻症就仅含新定义规范的那三种官方轻症,真的没有原位癌!当然,即便如此,八卦姐还是相信,将来市场上大多数新产品还是会包含原位癌责任的,但是会设计成什么样,对保费又有多少影响,就不得而知了。

 

(4)交界性肿瘤既不算重疾也不算轻症。

“交界性肿瘤”这几个字,在八卦姐过去的岁月里,真的不曾受到过任何关注,但是这疾病定义修订,它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有不少人问,网上也有说明的。

于是度娘了一下,原来如此:交界性肿瘤是一种在良性和恶性之间的肿瘤,是指组织形态和生物学行为介于良性与恶性之间的肿瘤,也称为中间性(或中间型)肿瘤。

现定义下,交界性肿瘤其实也不属于恶性肿瘤,但是因为定义里面没有明确,所以实务操作中就会容易出现理赔纠纷以及通融赔付。这下好了,新定义里面白纸黑字写着,交界性肿瘤既不属于重疾也不属于轻症,将来也就没什么argue的空间。

挺好,该赔咱就赔,不该赔也不应该赔。

 

讲完恶性肿瘤,来说”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调整之处已经用蓝色字体标识了,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从“超过30mmHg”变成“在36mmHg(含)以上”,八卦姐真不知道这个指标是啥意思,但是凭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语文水平也能判断出来这个新定义更严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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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新定义变宽松的疾病

 

 

新定义变宽松的疾病,之前也提到过,八卦姐认为影响最大的就两类:

  • 心血管相关疾病

  • 严重阿尔兹海默症

先讲心血管相关疾病,涉及到好几个疾病,贴心如八卦姐,已经帮你们整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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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起来就是:新定义将“开胸”修订为“切开心包”,更符合医学技术的进步。原来只能算轻症的微创手术现在变成重疾了,当然是新定义更宽松。

再有就是严重阿尔兹海默症,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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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有“失能”基础上,加入了“失智”判断标准,将来只要两项条件中满足一个,就符合重疾定义了,新定义更宽松也更符合国际和医学发展趋势。

正因为此,为了打消大家现在买重疾险的最后一丝顾虑,行业掀起了”理赔择优“热潮,这篇文章“理赔择优”既出,没有理由再等介绍得非常仔细,没看过的自己去看,八卦姐不在此展开了。

再啰嗦一句,这个服务是保险公司在现在特殊情况下额外给到客户的,现在没出这个服务的不一定不出,也不代表他们的产品就不行。发现很多人容易以偏概全,上次我发完那篇文章,就有人来说他买的产品所在的公司没有做择优理赔,怎么办。

哎,无论何时都要关注主要矛盾啊。

 

03

 

 

定义调整,对实际理赔无影响

 

 

这一类疾病,虽然名称或定义有所调整,但是对实际理赔影响很小。主要涉及到这些疾病:

  •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 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 严重脑损伤

  • 瘫痪

八卦姐还是帮你们整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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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从原来相对较为主观的描述变得更加客观准确,对理赔实操的影响不大,基本和现在差不多。

 

04

 

 

无变化无调整的疾病

 

 

还有7种疾病,新就定义无变化,大家也就无需过度关注,但是,它们也值得有姓名:

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深度昏迷/双目失明/严重III度烧伤/语言能力丧失/严重慢性肝衰竭

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就是:

  • 恶性肿瘤和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新定义更严格,自然是现在产品更宽松,而且恶性肿瘤占重疾理赔的70~80%,是首要关注的疾病;

  • 心血管类和严重阿尔兹海默症,新定义更宽松,但是很多公司推出了“理赔择优”,所以现在买也不用担心将来定义更宽松,因为一旦择优之后,客户就可以从优理赔了;

  • 另外两类,影响不大,也就不需要多说。

当然,抛开疾病定义变化不说,还是那句老话,越早买保障越长,身体更好更便宜也更容易通过核保。

所以最后一句,能买就再买点吧,来自保险业老司机.自己已经不能再加保の八卦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