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最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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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华人一般都是非常勤奋工作的,很多都累积了一定的财产。但是身在美国,身边往往会有掠夺者尝试去夺取华人毕生累计的财富,官司诉讼就是其中之一。

众所周知,美国经常发生官司诉讼。在美国,不管什么事人们都可以提出官司诉讼。如果你的狗太吵闹,邻居也可能会把你告上法庭。根据统计,去年美国大约有一亿宗官司。美国有三亿人口,这表示去年美国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人在打官司。

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般的官司诉讼,就可以把你一生累积下来的资产化为乌有。一个餐馆的老板被一名前雇员告上了法庭。这位雇员曾经在他的餐馆工作了五年,一直相安无事。但这名雇员离职后竟然吃里扒外,控告这位餐馆老板并要求索偿50万美元。由于餐馆只是小本经营,50万元对于老板来说不是小数目,最后他只能把他的房子变卖来赔偿这50万元。

还有更令人震惊的。一位针灸医生被其病人告上法庭。那位病人称,因为这位医生的医疗失当导致她的脚严重受伤,现在不能正常行走了。而这个病人聘请了律师向这位医生索偿100万。这种案例多得数不胜数。很多人以为自己并不是很富裕,所以不会被控告,这是错误的想法。在美国诉讼泛滥的文化下,任何人都可能被告上法庭。

许多华人都喜欢把钱投资在地产上,很多人都有物业在收租。这使得在美华人成为很好的掠夺目标,特别容易被官司缠身。在原告律师决定接案件前,他们通常会调查被告人的资产。如果原告人的律师发现被告有物业,那么原告律师会很乐意接这个案件。因为在打赢官司以后,原告律师可以请求法庭下令把被告人的房产卖掉作出赔偿。通常原告律师都会精心挑选他们的被告,会挑资产多的人去起诉。下面有个案例,一个年轻人醉酒驾驶撞到了人并令其身受重伤。虽然这个年轻人没什么资产,但他的父母是很富有的。这个原告人的律师把年轻人的父母告上了法庭,原因是撞到了人的车子是年轻人的父母买给他的。最后这对父母向原告赔偿了上百万的赔款。不管是人身伤害还是雇员纠纷的案件,律师都是采用不成功不收费的方式来接案件。很多人觉得输了官司也不用付律师费,但赢了却可以收钱,打官司很划得来,所以越来越多人打官司。

中国有句话叫做“未雨绸缪”,说的很对。为了在官司中保障自己,那就必须在官司到来前做好准备。如果有人已经对你提出起诉,那时候再做准备就已经太迟了。有些人以为可以在被起诉时马上转移财产,这是不可行的。如果在被提出诉讼后转移财产的话,这种财产转移是不合法的,称作欺诈性转让。上面提及的餐馆案例中,那位餐馆老板曾经尝试把财产转移,但为时已晚,因为他已经被提告了。

如果希望保障自己,那么就应该在诉讼发生之前做好准备,并且在被威胁要提出诉讼之前就做好准备。如果有人发警告信给你,里面提及类似如果不给钱就提出诉讼的话,那时候再做资产保护就太迟了。就像你买意外保险,你需要在发生意外之前准备好保险。如果意外已经发生,那时候再买意外保险就太迟了。

下面介绍Asset Protection的几条基本作法。

A、责任保险(Liability)

如果你是上班族,最有可能成为被告的可能是交通事故或者其它意外,除了汽车保险和房屋保险外,你还可以购买伞形保险(Umbrella Insurance),这种保险一般保额都很大,100万,200万,500万都可以。若你输了官司,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和房屋保险的保额外,会额外替你支付100万,200万的赔偿。而且Umbrella insurance不贵,一年可能只需要几百块钱,值得考虑。当然,Umbrella Insurance只cover一般的责任,不管business和专业方面的责任。

如果你有自己的business,不论你是行医开业还是办工厂开餐馆,一定要买齐、买全各种保险,尤其是责任险(LiabilityInsurance)。有了责任险,你就有了一面盾牌,一旦有人告你,保险公司会替你辩护,替你付赔偿金。你保多少,保险公司负担多少。但要知道,这笔赔偿要扣掉律师费。你保$100万,律师费花掉了20万,保险公司只负担80万。若还不够,则要你自己负担。

如果你是律师、会计师、保险财务专业人士,要买E&O Insurance。如果你是医生,则要买误医误诊保险(MalpracticeInsurance).这些保险有双重作用,第一,在你成为被告时保险公司替你请律师(一般是保险公司自己的律师)打官司;第二,在你输掉官司时保险公司替你赔偿,你保多少保险公司赔多少。

B、各种退休计划

退休计划一般也不受官司影响和债权人追讨,退休计划包括qualified计划,如401K、403B、SEP、defined benefitPlan,与Non-qualified计划,如一般年金等。退休计划中的钱是供养老用的,在59岁半以前不能拿出来,这也是它免于官司追讨的原因之一。

C、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中的现金值不受任何官司或债权人的追讨。十年前美国有个轰动一时的辛普森案,辛普森打刑事官司赢了,免了牢狱之灾,但打民事官司输了,要赔偿几千万美元,辛普森几乎所有的财产、房子、地、银行存款、股票、生意都要拿去赔偿。但辛普森有很大的人寿保险,其中的现金值据说有上百万,这笔钱就安然无恙。辛普森可以提领或借的方式拿出来供自己用,而不必拿去付赔偿金。所以拥有永久性的人寿保险是作Assetprotection的一项主要同时有不少好处的方式,是打不破的坚盾。这几年不少大陆官员富豪因为各种原因跑到美国,其藏钱的方式之一就是买人寿保险。

D、把个人财产与business财产分开

如果你有business,或准备开创自己的生意,在选择business的组织形式时也要从 asset protection的角度来考虑.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个人责任(Liability)。Business的组织形式包括Sole Proprietorship(个体户)、S Corp、LLC、PartnershipCorp.等.从Asset Protection角度考虑,Sole Proprietorship是最危险的。人家若告你,不仅你的business要遭殃,还可以染指你的个人和家庭财产。因为个体户本来就是个人财产与Business利益不分. 你所有的生意收入(revenues)扣掉开销和一切合理、合法的deductibles 都算作你的个人收入(报Schedule C), 如果不作退休计划,这个人收入年终都要交所得税。Sole Proprietorship的最大好处是简单而方便,连公司都不用成立。你是老板,你说了算,想干吗干吗。但正因为简单,所以别人要告你也很容易。而且,这种商业组织个人财产与生意收入混在一块,别人要告你,若你输了官司,不仅你的生意要拿去赔偿,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也要受债权人追讨。所以,从保障个人资财的角度来看,Sole Proprietorship是最不安全的。而其它形式的商业组织形式一般都把你的business与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因商业上的纠纷和责任引起的官司和索赔一般仅限于你的business财产,债权人很难touch你的个人财产。但医生是个例外,很多医生都成立了PC, LLC 或Partnership, 但医生若输了误医误诊官司,医生的个人财产还可能要被拿去赔偿。医生的这种“特殊待遇” 可能是因为医生职业人命关天,一旦失误会给病人造成重大伤害,同时医生又是高收入群体,高收入伴随着高风险也很正常。有钱人被别人起诉索赔的概率就远远高于一般人,劫富济贫是通行世界的大众心理。所以医生特别需要、也特别关心资产保障问题。

E、设立Trust(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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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财产已经很大,该做的都做了,该有的都有了,最后一个堡垒就是设立Trust。形象地说,Trust就是在你和你的财产之间设立一个第三者,一个名义上的所有人(Trust)。名义上你不拥有财产,Trust拥有财产。别人可以告你,但你名下一无所有,告也白告。当然设立Trust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限于篇幅,本文无法赘述,只简单述几条:第一,从时效性来划分,信托有两种:可撤消信托(RevocableTrust)和不可撤消信托(Irrevocable Trust)。一般人设立的信托都是生前信托(Living Trust),是一种可撤消信托,可撤消信托不能保障你的财产。可撤消信托只是说一旦你过世,你的财产不需要经过法庭的任证程序(probate),但并不能保证这笔财产不受债权人追讨,因为这是可撤消信托,任何时候都可以更改或撤消。第二,真正保障你财产安全的是不可撤消信托,如不可撤消人寿保险信托。因为不可更改、不可撤消,债权人拿不到。唯一的例外是如果你欠国税局(IRS)税,国税局(IRS)还可以从你的不可撤消信托里拿钱。当然,有利必有弊。债权人拿不到你的钱,你自己要从不可撤消信托里拿钱也非常困难。财产一旦放进了不可撤消Trust,你也就失去了灵活性,很难随心所欲地使用、处置。总之,Trust有多种多样,在财务规划上有不同的作用,也有不同的局限性。你是否需要Trust,需要什么样的Trust,不是简单的三言两语就能搞定的,一定要请教专业人士,切忌想当然,或人云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