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量采购最新进展,医保局回复了!

12月23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就张锋等3位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医药流通企业回款老大难问题的提案》做出答复,其中对药品及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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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称,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试点扩围、第二批集采、第三批集采有序推进,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改革取得良好成效。

一 国家集采开展顺利
2020年4月,“4+7”试点一年期满,25个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达约定采购量的2.4倍,兑现了“带量”的承诺,现已顺利开展新的采购周期,并融入全国试点扩围;试点全国扩围已实施7个多月,采购进度达约定采购量的1.6倍。

第二批集采启动前遭遇新冠肺炎疫情,除湖北外,其他省份均按时实施中选结果。实施近4个月来,采购执行进度达59%。

近期启动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8月20日,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产生拟中选结果,56个拟采购药品有55个采购成功。与当前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3%,与前两批集采平均降幅相当。

三批国家集采共包括112个药品,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费用从659亿元下降到120元,节约539亿元,其中因降价节约274亿元,因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产生的替代效应265亿元,显著降低患者费用负担。

据悉,第四批国采报量也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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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地方药品带量采购取得积极进展
在国家组织集采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积极指导和推动各地按照国家集采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探索其它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

河北、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青海等省份选择高血压和糖尿病用药、抗生素、抗肿瘤药等部分采购金额较大的药品开展集采,取得显著成效。

三 将带量采购经验推向高值医用耗材
2019年7月,安徽、江苏实现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破冰。今年4月,京津冀等北方9省开展人工晶体联盟采购,4月重庆等4省份开展吻合器、补片等耗材联盟采购,在高值耗材领域探索完善采购方式,为更大范围内开展集采积累了经验。

同时,山西、福建、陕西、浙江等也进行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探索。

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委员的建议,不断完善药品采购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